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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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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1-001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裕路580号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朱燕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吴建良、独立董事马增荣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卢晓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源、龚嘉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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