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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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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办公楼32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田玉龙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张成仁、独立董事刘志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王举东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梓丰出席本次会议;相关高管人员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制订2021年度参与PPP项目投资计划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黑龙江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议案3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冠伦、郑翰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龙建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五、 上网公告附件

  龙建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0-09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公司”)、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黑龙江省龙建龙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证书编号为GR202023000370,发证时间2020年8月7日;五公司证书编号为GR202023000023,发证时间2020年8月7日;六公司证书编号为GR202023000431,发证时间2020年9月27日;市政公司证书编号为GR202023000436,发证时间2020年9月27日;龙桥公司证书编号为GR202023000488,发证时间2020年9月27日。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连续三年(2020年至2022年)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五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六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市政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龙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0-095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证券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

  公司对《中国证券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2021年度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0-09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黑龙江省大正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2016-077”、“2016-085”、“2018-046”、“2018-093”号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16年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黑龙江省大正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左昕共同发起设立黑龙江省大正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0,400万元,公司认缴人民币3,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16-077”号临时公告、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16-085”号临时公告)。

  2018年5月,各合伙人就股东左昕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刘廷瑜、张强事项共同签订了《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18-046”号临时公告)。2018年12月,各合伙人就股东左昕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平阳兆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共同签订了《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18-093”号临时公告)。

  合伙企业各合伙人认缴及截至目前的实缴情况如下:

  ■

  二、投资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执行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经修订及重述的有限合伙协议〉的议案》,同意合伙企业合伙人黑龙江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由20,000万元缩减为10,000万元、黑龙江省大正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400万元缩减为200万元、平阳兆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由10,000万元缩减为0元,从合伙企业中退伙。上述三家共减资20,200万元。减资后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由40,4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200万元。同意原B类有限合伙人、自然人左昕将其持有股权中的1,500万元股权转让给新股东B类有限合伙人山东鸿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意公司签署《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经修订及重述的有限合伙协议》及相关其他文件。拟受让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山东鸿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02MA3RY18J1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兴华东路英豪发展407号

  法定代表人:高长勇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9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不含危化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额:人民壹仟伍佰万元整。

  山东鸿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伙变更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出资人平阳兆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从本企业中退伙,认缴出资额由10,000万元缩减为0万元。

  (二)出资人黑龙江省大正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400万元缩减为200万元,出资人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由20,000万元缩减为10,000万元。

  (三)有限合伙人左昕将持有的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的1,500万元的份额转让给山东鸿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同意重新修订《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截至目前,合伙变更决定书尚未签署。

  四、合伙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

  协议中合伙企业各合伙人信息与出资情况如下:

  ■

  协议内容除上述条款更新,其他内容与公司“2018-093”号公告已披露的其他合同条款一致。目前,本协议尚未签署。

  四、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收益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投资标的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存在合伙企业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合伙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执行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合伙变更决定书;

  3、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经修订及重述的有限合伙协议;

  4、山东鸿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0-09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总部32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董事张成仁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梓丰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刘志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丁波代为表决。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玉龙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同意公司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

  议案2:《关于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议事规则〉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经理层议事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意公司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议事规则》。

  议案3:《关于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工作,提高董事会议案质量和决策效率,同意公司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议案4:《关于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三年规划纲要(2020-2022)〉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内部审计高质量履行职责,同意公司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三年规划纲要(2020-2022)》。

  三、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议事规则;

  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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