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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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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9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本公司控股权变更,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出具的《关于股份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2020年12月30日,山西信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465,450股转让给山西金控。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山西信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465,450股转让给山西金控。

  本次股份权益变动前,山西金控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24,908,7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34%;通过山西信托持有本公司股份15,465,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3%。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后,山西金控持有本公司股份1,140,374,2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77%;山西信托持有本公司0股,不再是本公司股东。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转让方及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本公司控股权变更,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山西金控的自有资金。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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