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7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正在筹划的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24日、12月25日、12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正在筹划的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单晶产品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单晶产品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69、临2020-070),上述两个公告中涉及的合同的预计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20年业绩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