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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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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14: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远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海生科”)拟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募投项目建设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8,29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9,268,758.0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798948_B0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昊海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38)。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募投项目建设期,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募投项目建设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募投项目建设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昊海生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0-043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海生科”)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华精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生物”)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建华生物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借款金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建华生物拟作为借款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申请贷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借款期限为5年,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公司同意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建华精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年10月20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1285号

  4、法定代表人:徐雯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6、经营范围:医用透明质酸钠、生物试剂、生化制品、HA系列护肤卫生用品的产销;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建华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建华生物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借款期限为5年,自首次提款日起算,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建华生物拟向银行借款系用于“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支出及设备采购,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建华生物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需要,有助于建华生物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建华生物拟向银行借款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建华生物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需要,有助于建华生物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为建华生物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亿元(含本次批准的对建华生物进行担保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8%、2.11%;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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