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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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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60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地产集团”)已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作为“北京信托·青山化桥-京汉同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签署《信托贷款合同》。本公司为北辰地产集团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偿还信托贷款本息在内的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北辰地产集团拟于近日与北京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新增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增加后总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

  本公司拟于近日与北京信托签署《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前述《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向北京信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增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止。同时,武汉光谷创意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谷创意”)拟于近日与北京信托签署《抵押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前述《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债务以武汉光谷里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现房提供抵押担保,新增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公告编号:临2020-034),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启

  注册资本:707409.36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16号楼12层1208内B12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酒店管理;会议服务;体育运动经营项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打字、复印服务;销售日用品、工艺品、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住宿;游泳;销售食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北辰地产集团100%的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辰地产集团经审计总资产7,663,668.12万元,总负债6,258,494.12万元,净资产1,405,174.00万元,净利润160,926.16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北京信托签署《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为前述《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向北京信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止;

  3. 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武汉光谷创意与北京信托签署《抵押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为前述《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债务以武汉光谷里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现房提供抵押担保;

  2. 担保期限:自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3. 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115.4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48%。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113.1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15%,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6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关于廊坊市辰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8.5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近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亚运村支行”)签署《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本公司向广发银行亚运村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8.5亿元(人民币捌亿伍仟万元整),期限为4年,用于廊坊市辰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辰智”)负责开发的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区“北宸府”项目的开发建设。

  廊坊辰智拟于近日与广发银行亚运村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前述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亿元(人民币捌亿伍仟万元整)。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公告编号:临2020-034),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702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公寓、客房;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购置及商品房销售;承接国际国内会议、出租展览场地及设施、提供会务服务,出租出售批发零售商业用、餐饮娱乐业用场地及设施;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电器设备、激光、电子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安装,机械设备、清洗设备维修,日用品维修,美容美发,浴池服务,摄录像服务,打字、复印类商务服务,仓储服务,信息咨询;商业零售(包括代销、寄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家具、字画、副食品、食品、粮油食品、汽车配件、宠物食品、电子计算机、公开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计生用品、防盗保险柜、摩托车、西药制剂、中成药、医疗器械;刻字服务;修理钟表、家用电器;验光配镜服务;饮食服务;健康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备租赁;公司礼仪服务;游泳;体育场馆管理;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租、零售音像磁带制品、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卷烟、雪茄烟;服装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游泳”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廊坊辰智100%股权(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总资产938.12亿元,总负债737.44亿元,净资产200.68亿元,净利润18.44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廊坊辰智与广发银行亚运村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范围:包括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 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担保金额:人民币8.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在总部融资模式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形成的担保,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115.4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48%。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113.1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15%,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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