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注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中山华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华翔”)。
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山华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住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101号之二1卡
4、法定代表人:陆海星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4年4月10日
7、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机械设备零配件、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粉末冶金制品;设计、制造、销售:机械设备、五金模具、塑料模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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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中山华翔原为拓宽华南地区销售渠道,适应家电市场需求,占领华南地区的市场份额,加强与华南地区的客户联系而设立。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应对当前家电制造的实际情况和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决定解散并注销中山公司。
四、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子公司中山华翔后,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设子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以泰国当地注册机关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500万泰铢(约109万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开拓东南亚压缩机和汽车配件市场,建立东南亚加工基地,扩张市场份额,延伸市场触角,公司决定在泰国设立由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以泰国当地注册机关核准为准
2、法定代表人:苏晓鹏
3、注册资本:500万泰铢(约109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铸件的加工,销售;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4、注册地: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品通工业园
5、股东情况: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以上名称、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新设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竞 争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 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公司发展情况,加强公司治理 和内部控制,减少风险,提高收益。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设子公司名称:华翔集团翼城新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08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20808万元,占比51%;翼城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城投资”)以现金出资19992万元,占注册资本49%。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上游产业链的发展,降低产品成本,充分利用翼城当地的政策及工业短流程优势,公司决定在翼城与翼城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0808万元,其中华翔股份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0808万元,占注册资本51%;翼城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9992万元,占注册资本49%。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合作方名称:翼城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红星
注册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信合大楼七楼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12日
控股股东:翼城县财政局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政策性投资(对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农业、水利、林业、交通、卫生、商业、教育、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6826.18万元,资产净额为36774.84万元,营业收入为70.16万元,净利润为-98.51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翔集团翼城新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暂定名称)
注册资本:40800万元
注册地址:临汾市翼城县南梁镇涧峡村
股权比例和出资方式:公司现金出资20808万元,占51%股权;翼城投资现金出资19992万元,占49%股权。
经营范围:铁合金冶炼、生铁冶炼、炼钢、轧钢、轧材、发电、制造水渣砖;生产、研发、经销:空调、冰箱压缩机零部件和汽车配重机以及风能发电、水动力发电、太阳能设备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产品零部件、大型车床件、船用设备、汽车零部件、生铁、钢材、铁矿粉、铁矿石、水渣砖。
组织结构: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营层。董事会有董事3名,公司委派2名,翼城投资委派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从甲方委派的董事中选举产生,董事长作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翼城投资委派。合资公司经营层设总经理1名,由公司委派;财务总监1名(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主管会计1名,由翼城投资委派。
以上名称、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具体投资项目
合资公司成立后将充分利用翼城地区的政策及短流程铸造优势,建设发展20万吨新材料短流程科技园项目。项目总体规划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实现年产10万吨工程机械零部件,一期建设规划中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晋源实业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成立后将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程序,组织推进收购过程;二期建设实现年产10万吨精密零部件;三期项目以引进战略投资者,整合临汾铸造产业,打造产业集群为目标。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翼城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合资方式
甲乙双方在翼城县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华翔集团翼城新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资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2、出资方式及期限
2.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800万元;其中甲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0808万元,占注册资本51%;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9992万元,占注册资本49%。
2.2注册资本缴纳方式及期限:合资双方应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注册资本。
2.3 合资公司缴付出资后,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
3、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公司设立董事会,其中甲方委派二人,乙方委派一人共同组成。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乙方委派。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的产生及其权力和义务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
4、经营管理机构
4.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具体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办法由总经理制定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财务总监1名(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主管会计1名,由乙方委派。
5、财务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制度办理。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双方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该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
6、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
7、鉴于乙方是以吸引投资及孵化本地铸造产业链为目的,故在合资公司成立满三年或者达产之后,乙方逐步退出合资公司并将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乙方退出并将股权转让给甲方时,股权价格按出资时价格为准,乙方退出合资公司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框架协议》
甲方: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翼城县人民政府
1、项目内容
依托甲方在装备制造业领域市场、品牌、管理、团队等优势,合作建设20万吨新材料短流程科技园项目,作为临汾市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先行示范标杆项目。
2、合作模式
乙方委派翼城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甲方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具体负责20万吨新材料科技园项目的实施推进。
3、项目规划:项目总体规划分三期建设,达成年产20万吨新材料短流程科技园项目:
3.1一期拟实现年产10万吨工程机械零部件。
3.2二期项目拟实现年产10万吨精密零部件。
3.3三期项目引进战略投资者,整合临汾铸造产业,打造产业集群。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受目前世界疫情的影响公司对外出口业务受到影响,海外铁矿石价格上涨,原材料成本增加,借助国家“新基建”以及“减税降费”的政策东风,国内市场订单充足,依托上市公司管理、技术优势,拉通上下游产业壁垒,降低生产成本。合作方在电力、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合资公司最大程度的优惠,创造极好的营商环境,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经营风险。
本次短流程投资项目将行业上游主原料供应渠道拉通,降低采购成本,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并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产生有利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投资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合资公司盈利能力难以预测,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合资公司设立后,将充分利用投资双方的资源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运营经验,提升合资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对于晋源实业有限公司的收购尚未展开尽职调查,收购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请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投资合作协议》;
(三)《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华翔精加工扩产智能化升级项目
●新项目名称:华翔精加工扩产智能化升级项目,投资总金额27809.03万元
●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3年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3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7.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2.4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50.9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3-7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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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项目为“华翔精加工智能化扩产升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不变,仍为27,809.03万元,建设投资规模由26,697.82万元调整为27,489.03万元,项目产品由主要以汽车零部件机加工为主调整为主要以压缩机零部件机加工为主,年生产能力由1,248.89万件调整为5,976.74万件。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主要从事零部件机加工生产,投资总额为27,809.0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6,697.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11.21万元,无建设期利息。原项目拟新建厂房1座,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为单层钢结构,用于铸件机加工生产。
截至本公告日,原募投项目已投入29,077,610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募投项目系公司基于当时对汽车零部件机加工、白色家电零部件机加工、工程机械件机加工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的。但随着白色家电行业的发展,公司原计划的白色家电产能已不能满足公司战略规划需求,公司管理层经过慎重讨论和分析,将本项目主要以汽车零部件机加工为主调整为主要以压缩机零部件机加工为主。
三、变更后项目的情况说明
华翔精加工智能化扩产升级项目总投资额不变,仍为27,809.03万元,建设投资规模由26,697.82万元调整为27,489.03万元,项目产品由主要以汽车零部件机加工为主调整为主要以压缩机零部件机加工为主,年生产能力由1,248.89万件调整为5,976.74万件。
本项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18,020.82万元(不含税),年利润总额5,652.02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45年。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在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事前告知性登记备案,并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完成相关备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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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较高的可行性,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且本次变更没有大幅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用途,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出现,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则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可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投资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6、新项目立项机关、生态环境局的备案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投资余额在任一时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投资范围为投资风险较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投资风险较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投资余额在任一时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投资风险较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余额在任一时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余额在任一时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苗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5日
至2021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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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0 年12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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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 年12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苗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 041600;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2020年11月13日 15: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证券部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通讯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封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041600
传真号码:0357-3933636
联系电话:0357-5553369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357-5553369
联系传真:0357-3933636
电子邮箱:hx.zm@huaxianggroup.cn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苗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41600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上午9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中山华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在江西新余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新设合资公司拟进行20万吨新材料短流程科技园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1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中山华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在江西新余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新设合资公司拟进行20万吨新材料短流程科技园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设子公司名称:江西聚牛再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称)
●投资金额: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拓展业务范围,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助力华翔股份规模增长,同时保障各事业部生产所需的优势材料资源供应,拟计划进入再生资源产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聚牛再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4、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废钢加工、销售;经销:生铁、焦炭、煤粉、钢材、钢坯、线材、铁合金、铁矿砂、硅铁、锰铁、磷铁、硼铁、硫化铁、炉料、球化剂、孕育剂、预处理剂、除渣剂、碳化硅、硅粒、增碳剂、有色金属、硅锰合金、;货物进出口;货物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以上名称、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新设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竞 争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 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公司发展情况,加强公司治理 和内部控制,减少风险,提高收益。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