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银·现金添利”1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180天周期型、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180天、无固定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交通银行“交银·现金添利”1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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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稳得利”180天周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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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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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理财产品,并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0年12月1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一支行签署了“交银·现金添利”1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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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12月1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一支行签署了“蕴通财富·稳得利”180天周期型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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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12月1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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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交通银行“交银·现金添利”1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货币市场类:现金、货币基金、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固定收益类:银行间和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各类金融债(含银行/证券公司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委托债权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稳得利”180天周期型
固定收益类:银行间和交易所发行的国债、金融债、央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非公开定向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以上固定收益工具若有公开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应为AA以上(含AA);货币市场类: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贷款、委托债权、应收账款、承兑汇票、信用证、各类受益权和其他资产。
3、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本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和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具体如下:1.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所协议式回购等;3.货币市场基金;4.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5.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328),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39),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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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2.4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39,099.41万元,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3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5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七、已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情况
自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至今,已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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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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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