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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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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19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2),公告中部分内容录入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内容: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电力”)和无锡爱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爱康电力”)将持有的南召县中机国能电力有限公司、伊川县佳康电力有限公司、无棣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莒南鑫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嘉祥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利源新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五家渠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爱康电力有限公司、禄劝县爱康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孝义市太子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朝阳爱康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锦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赣州爱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崇左市爱康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51%股权和泌阳县中康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50%股权(以下简称“资产包”),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泰兴市智光人才科技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广场”),交易涉及的金额包括: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37,611.91万元、由交易对方借款给标的公司支付的股东往来款合计30,656.02 亿元。公司拟与人才广场就本次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电站项目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剩余未收回的股东往来款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更正后内容: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电力”)和无锡爱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爱康电力”)将持有的南召县中机国能电力有限公司、伊川县佳康电力有限公司、无棣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莒南鑫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嘉祥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利源新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五家渠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爱康电力有限公司、禄劝县爱康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孝义市太子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朝阳爱康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锦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赣州爱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崇左市爱康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51%股权和泌阳县中康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50%股权(以下简称“资产包”),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泰兴市智光人才科技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广场”),交易涉及的金额包括: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37,611.91万元、由交易对方借款给标的公司支付的股东往来款合计30,656.02 万元。公司拟与人才广场就本次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电站项目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剩余未收回的股东往来款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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