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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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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21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持有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74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的股东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投资”),因其全体股东的减持意愿,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6,22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占公司总股本0.36%)。鉴于合力投资股东中包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晓华、董事冯洁、监事陈涛和监事张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99号),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5月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合力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3,959股(占公司总股本0.10%)。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6号)。

  近日,公司收到合力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86,214股(占公司总股本0.3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其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①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晓华通过合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748,846股,本次通过合力投资间接减持687,209股;董事冯洁通过合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56,997股,本次通过合力投资间接减持89,249股;监事陈涛通过合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06,005股,本次通过合力投资间接减持76,501股;监事张涛通过合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03,995股,本次通过合力投资间接减持50,998股。

  ②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0年12月9日的总股本。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期间,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减持股东本次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3、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合力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21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98,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为1,598,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另外,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纸张的需求,确保红创包装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为红创包装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除公司为红创包装采购原材料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事项之外,上述其他与银行融资相关的担保事项在不超过人民币1,99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号)。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0)沪银最保字第731201203012号),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85C5162020001991),公司为上海恩捷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保证书》,公司为上海恩捷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NCDBHB2019075),公司为上海恩捷控股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通瑞”)向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玉溪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玉溪2020保-002号),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塑胶”)向中行玉溪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工行玉溪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251700322-2020年牡丹(保)字0009号),公司为红塔塑胶向工行玉溪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保证函》,公司为红塔塑胶向恒生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红塔塑胶与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授信函(授信函号码:CN11027001072-201015-YHP),公司为红塔塑胶向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民玉保字0013号),公司为红塔塑胶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民玉保字0012号),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纸业”)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民玉保字0011号),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签订《保证书》,公司为红创包装向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9.74%;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90,3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87%。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保证书》;

  4、公司与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公司与中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6、公司与工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7、公司与恒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保证函》;

  8、公司、红塔塑胶与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授信函;

  9、公司与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0、公司与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1、公司与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2、公司与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保证书》;

  1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14、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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