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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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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0-71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以下简称“B股”)并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3,256.2万元人民币(包括购汇、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港币5.70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26,000,000股,回购股份的下限数量为13,000,000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40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44号)以及于2020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0号)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51号)。

  截至2020年12月6日,公司本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自2020年9月16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0年12月6日,通过B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B股股份14,309,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为5.22港元/股,最低价为4.27港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9,747,209港元(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之日(2020年8月21日)至本公告披露的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上述已回购的14,309,536股B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B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上述已回购的B股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已回购股份将按相关规定在三年内转让。

  按照截至2020年12月6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议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B股的目的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 开盘集合竞价;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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