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对其所持公司91,737,332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质押手续。
●截止2020年12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2,975,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6%,本次解质押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57,536,544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68.06%。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2020年12月4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91,737,332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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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持股数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张宏伟先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根据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和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止2020年12月7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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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