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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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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0-095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7 转股简称:春秋转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6,235,28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4号)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电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25万股,并于2017 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37,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2,7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25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2名,分别为薛革文和薛赛琴。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86,23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0%(以2020年9月30日总股本为准,下同),并将于2020年12月1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37,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25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2,750,000股。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8日、5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4,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1,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95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3,850,000股。

  2018年12月12日,锁定期为12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合计48,832,000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191,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6,782,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5,018,000股。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76,72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8,52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5,494,8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3,025,200股。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8,520,000股增加至273,985,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5,494,8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8,490,200股。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09,59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83,579,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9,692,7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3,886,280股。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83,579,000股增加至385,154,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9,692,7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5,461,280股。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为2,400,090股。上述股票于2020年8月6日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385,154,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2,092,81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3,061,190股。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8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7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回购注销完成378,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84,776,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2,092,81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2,683,19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薛革文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二)公司股东薛赛琴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持有公司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的股东薛革文、薛赛琴承诺:

  1、本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3、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为保荐机构,2019年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东莞证券终止原保荐协议,东莞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兴证券承接,东兴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丁淑洪女士和王会然女士承接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东兴证券经核查,认为:春秋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保荐机构对春秋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6,235,28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2020年10月20日,“春秋转债”进入转股期,上述“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总股本数为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总股本384,776,000股,未考虑 “春秋转债”进行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2020年10月20日,“春秋转债”进入转股期,上述“本次上市前”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股份数,未考虑“春秋转债”进行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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