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2月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歌石祥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歌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歌金”)关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7月,歌石祥金因与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华侨”)合同纠纷一案【(2020)京02民初277号】、2020年9月,歌石祥金因与华融华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京04民初646号】及2020年11月,上海歌金因与华融华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京04民初647号】,歌石祥金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及上海歌金所持全部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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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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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说明
歌石祥金及上海歌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提醒相关股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