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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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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7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543,04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研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核准,向冯国宝、吴庭翔、丁整伟等11人发行股份15,837,276股。上述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共涉及冯国宝、丁整伟等11名股东。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之后,若在盈利承诺期内当年实现盈利承诺,或者虽未实现盈利承诺但已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按照分别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的25%、25%、25%、25%的比例分四期进行股票解禁。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专项报告》(苏公W[2020]E1167),中测行完成了2019年度业绩承诺,可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第一期25%部分进行股票解禁。本次解禁涉及股份5,543,048股,将于2020年12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发行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合计转增76,346,1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721.1386万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3,106.8689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828.0075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冯国宝、丁整伟、吴庭翔、龚惠琴、姚建阳、颜忠明、潘文卿、陈尧江、房峻松、乐嘉麟、吴容承诺

  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之后,若在盈利承诺期内当年实现盈利承诺,或者虽未实现盈利承诺但已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按照分别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的25%、25%、25%、25%的比例分四期进行股票解禁。

  第一期应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满12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已充分履行补偿义务后方可解除限售;

  第二期应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满24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充分履行补偿义务后方可解除限售;

  第三期应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满36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充分履行补偿义务后方可解除限售;

  第四期应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满48个月且实现盈利承诺或充分履行补偿义务(含减值补偿,若有)后方可解除限售;

  相应股份解禁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在盈利承诺期内未实现业绩承诺,则本人在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时不受上述股份锁定的限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4、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建研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543,04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75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赎回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TLB1801)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情况

  2020年8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其“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0 年第143 期I 款” 1,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已收回本金及相关收益,相关情况如下:

  ■

  二、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实时关注产品运营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情况

  ①产品名称: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TLB1801)

  ②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③产品发行人: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④购买金额:1,000万元

  ⑤投资范围:固定收益类资产

  ⑥现金管理期限:无固定期限

  ⑦产品收益率:浮动收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在选择产品时,通过谨慎筛选,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持续跟踪产品购买后的运营情况,及时识别风险,并进行相应控制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其职责履行监督、检查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工商银行子公司,相关财务信息可查阅其相关公告。

  公司与工商银行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资产负债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后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7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02196期

  ●委托理财期限:9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事项即将到期以及新增配套募集资金,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重新审议,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56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98,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96,226.3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23,773.65元。上述资金于2017 年8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7] B126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68,6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150,296.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50,943.3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999,353.10元。上述资金于2020 年6月30日在扣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承销费用10,000,000.00元(含税)后,剩余189,150,296.49元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 B056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实时关注产品运营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情况

  ①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02196期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③产品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④购买金额:6,000万元

  ⑤投资范围: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

  ⑥现金管理期限:93天

  ⑦产品收益率:年化1.48-3.0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在选择产品时,通过谨慎筛选,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持续跟踪产品购买后的运营情况,及时识别风险,并进行相应控制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其职责履行监督、检查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信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相关财务信息可查阅其相关公告。

  公司以及苏州检测与中信银行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资产负债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后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尽管前述对预计收益有所预测,但不排除受市场环境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事项即将到期及新增募集资金,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重新审议,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1、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东吴证券对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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