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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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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
之补充协议(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0日,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海南杨氏家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投资”)、嘉兴起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起航”)、陆小红签署《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杨氏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嘉兴起航转让上市公司18,759,4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等相关公告。

  现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合作框架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并达成《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

  签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签署主体:杨氏投资、嘉兴起航、陆小红

  2、各方一致同意将《合作框架协议》定金支付条款修改为:

  “5.2.1在本协议签署后且2020年12月15日前,嘉兴起航向杨氏投资以下银行账户支付5,000万元作为定金:

  账户名称:苏州杨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955107229999999

  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公司海口海德路支行

  如嘉兴起航未在上述期限内支付上述定金,则杨氏投资和嘉兴起航均有权在书面通知其他方后解除《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嘉兴起航、杨氏投资、陆小红签字(若为自然人)、盖章(若为机构)以及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若为机构)或授权代表签字即成立,与《合作框架协议》同时生效,如《合作框架协议》解除或终止则本协议同时解除或终止。《合作框架协议》中有关资产置出的部分由上市公司与杨氏投资另行协商处理。

  3、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作框架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修改的条款外,《合作框架协议》的其余条款不变,应继续履行,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査文件

  《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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