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127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 191029 转股简称: 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武新能源”)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阳智能”)为全资子公司明武新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信阳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明武新能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武新能源的项目建设需求,明武新能源向建行信阳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事项,金额合计人民币62,000.00万元,公司为前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0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明武新能源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68,000万元。本次担保在授权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2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预计为明武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剩余额度为6,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水龙

  住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县城西环路东黄河路以北

  明武新能源是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公司通过下属全资二级子公司河南卓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卓泰”,河南卓泰由明阳智能全资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持有其100%的股权,主营业务为风力、太阳能及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售电;新能源发电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电力信息咨询。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明武新能源为固始武庙100MW风电项目的承建单位,目前处于初期建设阶段,因此该期间的营业收入为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负值。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明武新能源向建行信阳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事项,与债权人建行信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卓泰就该固定资产贷款事项与建行信阳分行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明武新能源100%的股权质押给建行信阳分行,质押期限为2020年12月8日至2034年3月8日,若权利到期日债务未偿还,则权利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债务清偿日。明武新能源就该固定资产贷款事项与建行信阳分行签订了《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合同》,将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固始武庙100MW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34年3月8日,若权利到期日债务未偿还,则权利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债务清偿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明武新能源的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计划,有利于明武新能源的项目建设运营,明武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179,068.21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88,698.38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102.48%。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略,公司将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