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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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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

  2、取消议案原因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已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章程》尚需进一步完善,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决定取消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审议。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0年10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1.02、1.03、1.04、1.05、1.06、2.00、2.01、2.02、2.03、3.00、3.01、3.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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