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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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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0-06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了进一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各股东行使股东大会的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陈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张悟开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王建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卫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胡康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蒋焰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张本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梁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黄晓盈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关毅雄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张向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至议案3的各项子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票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4至议案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议案编码

  表1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信函上请注明“嘉美包装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39000

  联系电话:0550-6821910

  传真号码:0550-6821930

  邮箱地址:jiamei@chinafoodpack.com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30分钟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强,张素会

  (2)电话:0550-6821910

  (3)传真:0550-6821930

  (4)电子邮件:jiamei@chinafoodpack.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9;

  2、投票简称:嘉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決,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h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代表委托人对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1、提案1.00、2.00、3.00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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