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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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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8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汪清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7%)的股东汪清春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701,8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2020年4月16日,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汪清春签署了《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普通股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汪清春,2020年5月1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汪清春可以在取得公司股票后的6个月以后卖出,即2020年11月17日以后的6个月以内。

  一、 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汪清春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汪清春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于2020年5月15日完成过户受让登记;

  (三) 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9,701,8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四)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自2020年10月27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其他: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汪清春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汪清春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公告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的预披露信息。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汪清春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汪清春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所持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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