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