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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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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临)2020-05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9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69920100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浙江东睦科达”)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1699201002)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2020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止,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担保项下暂未发生借款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15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浙江东睦科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29,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各子公司的担保期限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公告编号:(临)2020-021、(临)2020-025、(临)2020-03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72276474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882号

  法定代表人:严丰慕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9月22日

  营业期限:2000年9月22日至2030年9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主要财务状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东睦科达经审计的主要财务状况为:总资产41,666.84万元,负债总额33,638.63万元,净资产8,028.21万元,资产负债率80.73%,2019年营业收入23,730.60万元,净利润-403.35万元。

  2、截至2020年6月30日,浙江东睦科达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状况为:总资产41,341.73万元,负债总额32,701.12万元,净资产8,640.61万元,资产负债率79.10%。2020年1~6月营业收入12,559.41万元,净利润602.08万元。

  (三)股权结构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10月1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699201002),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证范围

  1、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浙江东睦科达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招商银行向浙江东睦科达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公司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尽管有前述约定,但公司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招商银行向浙江东睦科达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招商银行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公司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招商银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浙江东睦科达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公司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二)保证方式

  公司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浙江东睦科达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浙江东睦科达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协议约定及时清偿所欠招商银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协议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招商银行有权直接向公司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浙江东睦科达追索或提起诉讼。

  (三)保证责任期间

  公司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书的独立性

  1、本担保书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授信协议》及各具体业务协议效力的影响,不受浙江东睦科达与任何单位/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浙江东睦科达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合并(兼并)、分立、改制、营业期限届满等任何变化而变化,不受招商银行给予浙江东睦科达任何时间上的宽限和延期或招商银行延缓行使依据有关协议追讨浙江东睦科达所欠款项的权利而受任何影响。

  2、在同时另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保证人的情况下,招商银行有权选择分别、先后或同时向各抵/质押人、保证人(含公司)主张担保权利;招商银行放弃、变更或解除抵、质押担保,或变更、解除其他保证人保证责任,或延迟向任意抵/质押人/其他保证人主张权利,均不影响公司在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责任,公司依然有义务按本保证书的内容对浙江东睦科达所欠招商银行的全部授信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及纠纷,公司同意采取《授信协议》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

  (六)本担保书的生效

  本担保书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15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是必要的,风险是可控的;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5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81%,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报备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0-06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华晶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3栋,并已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东莞华晶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后,实际经营场地并未改变

  一、变更注册地址的原因

  鉴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晶公司”)主要经营场地的门牌号现已变更为伟丰路5号,因此东莞华晶公司的注册地址应由“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外经工业园伟丰路2号”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3栋”。

  东莞华晶公司本次只涉及注册地址变更,其实际经营场地并未发生改变。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情况

  近日,东莞华晶公司已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0年10月19日收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名称: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79533263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3栋

  法定代表人:严丰慕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1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陶瓷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通信产品、计算机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销售、租赁;汽车配件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和销售;医疗器械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与以上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原辅材料及生产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设计、销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业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9日

  报备文件:

  1、东莞华晶公司《营业执照》;

  2、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3、门牌号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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