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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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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0-05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并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对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氧化铝生产系统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约8.4亿元(人民币,下同),并对其进行报废处理。

  2.同意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将上述报废资产以评估价值在国有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3.同意将氧化铝生产系统中回转窑系统相关设备在公司内部盘活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具体方案并实施。

  有关计提减值及报废资产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0-05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十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并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对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氧化铝生产系统部分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约人民币8.4亿元,并对其进行报废处理。

  2.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氧化铝系统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废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0-055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企业资产计提减值及报废处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并报废的议案》。根据国资委“处僵治困”的工作要求,综合考虑新冠疫情下资产交易市场现状,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所属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均称为“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并报废处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权属情况介绍

  为进一步整合企业内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12月,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公司”)与公司另一家原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成立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吸收合并后,原再生资源公司氧化铝资产划归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所有,原呼和浩特热电公司两台300MW火电机组作为呼和浩特铝电公司的动力分厂、自备运行。呼和浩特铝电公司目前产能为28.2万吨电解铝、6万吨炭素,配套两台300MW热电机组。

  截止2020年6月30日,呼和浩特铝电公司资产总额约49.38亿元(人民币,下同),负债总额约66.93亿元,资产负债率约135.56%,营业收入约15.68亿元,利润总额约-0.8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及报废处置情况

  1. 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过往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铝电公司于2007年7月开始建设氧化铝生产线,主要基于一是我国铝土矿资源短缺,需大量进口,对铝产业的发展形成制约;二是内蒙古地区高铝煤炭和高铝粉煤灰资源充足,构建“煤—电—灰—铝”产业布局,既能协同铝产品的发展战略,又能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考虑。

  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氧化铝生产线采用的高铝粉煤灰生产氧化铝技术为世界空白,呼和浩特铝电公司经过多年反复实验和试生产,在“预脱硅-碱石灰烧结法”技术上取得成功,该技术获得“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18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个重大奖项。但该生产线采用了大量的新工艺、新设备,在建设调试期间,又进行了大量的设备技术改造,增大了项目投资,使氧化铝的生产成本远高于市场价格,又逢电解铝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导致氧化铝项目自投产后持续亏损。

  2018年12月根据国资委“处僵治困”工作要求,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制定了以资产减值、补足资本金、债务重组和争取政策支持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方案,具体方案如下:由于氧化铝项目研发费用高、前期投入大、试生产周期长、生产成本远高于市场价格,决定对氧化铝分厂进行停产;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规定中对电解铝行业最低资本金(40%)的要求,公司补足资本金27.37亿元用于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偿还内部委托贷款、支付往来欠款及补充其他刚性资金需求;对呼和浩特铝电公司的债务采取债务期限展期及减息的债务重组方式。上述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8年,考虑到当时氧化铝生产线为停产维护状态,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持续经营、争取政策的预期和铝产品市场预期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将原再生资源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采用收益法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对原再生资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011.21万元。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计提资产减值是恰当的,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在完成补足资本金和债务重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在氧化铝生产线资产处置事项上能够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国有资产处置损失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18〕1号)文件的内容,对相关资产损失按照核减权益方式进行会计处理的政策支持。2019年11月在最终确认氧化铝生产线不适用该文件之后,呼和浩特铝电公司为完成“处僵治困”工作任务,对氧化铝系统相关资产制定了挂牌转让的处置方案。呼和浩特铝电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氧化铝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3.42亿元。为充分反映呼和浩特铝电公司的真实财务情况,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2-1190号》评估报告,按照会计准则对资产组认定的标准,将氧化铝系统相关资产认定为资产组,采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减值金额约为12.58亿元。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计提资产减值是恰当的,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截至2019年9月底,涉及减值的氧化铝生产车间资产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2-1190号》评估报告,于2019年底以13.42亿元将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具体事项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本次计提减值及报废处置情况

  鉴于呼和浩特铝电公司采用高铝粉煤灰生产氧化铝为世界首创的示范项目,采用的均为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且多为非标准化设备,相关资产无法作为成套设备用于其他产品生产,市场可接纳程度不高。加之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市场投资意愿大幅降低,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从挂牌转让至今,挂牌期间无意向方询问,资产整体转让已无可能。

  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夯实中央企业“处僵治困”工作质量的通知》,由于氧化铝系统资产尚未完成处置,尚不满足国资委“处僵治困”完成标准。为确保按时完成“处僵治困”任务目标,考虑到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专业性较强、不具有通用性、设备拆除后再利用价值不高等因素,对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进行进一步盘活,相关资产通过内部协议转让给公司系统其它企业另做他用,主要盘活资产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剩余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决定对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及进行报废处置。为充分反映呼和浩特铝电公司的真实财务情况,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永中和(2020)郑州A第30557号》审计报告,按照会计准则对资产组认定的标准,将氧化铝系统相关资产认定为资产组,采用可回收价值扣减拆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需计提减值金额约8.4亿元,计提减值后对其进行报废处理。截至2020年7月底,本次涉及氧化铝生产系统计提减值及报废处置的资产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将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对上述报废资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以减少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及报废处置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已聘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报废资产的残余价值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公司将根据该部分资产的评估结果对其进行挂牌转让,预计可回收金额约0.84亿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及报废处置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减少约8.4亿元,利润总额减少约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8.4亿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报废处置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十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呼和浩特铝电公司氧化铝系统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并报废的议案》。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及报废处置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资产计提减值及报废处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完成资产计提减值及报废处置后可以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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