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25.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4%,本次质押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73.5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5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公司于9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之一胡震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震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86.57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21.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4%。胡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胡震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