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发生的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先生通知,其已于2020年9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27,7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受让方为其兄弟郑江先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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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份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郑坚江先生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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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江先生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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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坚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郑江为兄弟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述人员系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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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生的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 其他情况说明
1、郑坚江先生本次大宗转让股份未违反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规定,也未违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
2、受让方郑江先生承诺,在其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股份转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
4、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