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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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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7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23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会议补充通知、会议补充文件分别于2020年9月18日和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名,现场出席董事2名,董事长高迎欣、董事刘纪鹏现场出席会议;视频/电话连线出席董事13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董事郑万春、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通过视频/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调整部分总行部门设置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业务过渡期转型方案》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理财存量资产处置整改计划》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新建福州分行办公楼项目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撤销中国民生银行郑州交易中心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调整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2020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7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2020年9月23日,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调整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2020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概要如下:

  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0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总金额由原审批的146.827亿元人民币调整为170.911亿元人民币,实际共调增24.084亿元人民币。

  ●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同意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由原审批的146.827 亿元人民币调整为170.911亿元人民币,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泰鼎石”)、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融和银”)调整概要如下:

  (一)鸿泰鼎石关联交易预算调整

  鸿泰鼎石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由原审批的26.13 亿元人民币调整为26.214亿元人民币。

  1、新增向本公司沈阳、厦门、成都、太原、昆明等分行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地,向西安分行等支付物业费,向沈阳分行租赁办公场地缴纳电费,预计产生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电费等共计661.43万元人民币。

  2、新增在本公司北京分行设立银行账户,预计产生利息收入75万元人民币;购买本公司理财产品,预计产生理财收益100万元人民币。

  (二)长融和银关联交易预算调整

  长融和银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由原审批的106亿元人民币调整为130亿元人民币,增加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24亿元人民币,其中增加资产转让业务规模20亿元人民币,增加委托清收规模3.9亿元人民币,增加理财收益(含账户收息)0.1亿元人民币。

  上述调整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0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达到170.911亿元人民币,合并计算长融和银已授信余额30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0.911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上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比例2.92%,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例4.47%。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0年9月1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9月2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预算调整。

  《关于调整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联方介绍

  (一)民生置业有限公司

  民生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6日,由本公司工会委员会全资出资成立,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278号9层901号,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民生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民生置业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约17.47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约5.1亿元人民币;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6亿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03亿元人民币。

  (二)鸿泰鼎石

  鸿泰鼎石成立于2015年3月,由本公司信用卡中心工会、民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3号楼2单元1201,注册资本5,000万元。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鸿泰鼎石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鸿泰鼎石实现报表口径主营业务收入3.20亿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02亿元人民币。

  (三)长融和银

  长融和银成立于2016年1月1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6号,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北京民生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民生(林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有北京民生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长融和银为本公司关联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融和银实现报表口径主营业务收入0.99亿人民币,实现净利润-0.09亿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同意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由原审批的146.827 亿元人民币调整为170.91 1亿元人民币,其中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鸿泰鼎石、长融和银调整概要如下:

  (一)鸿泰鼎石关联交易预算调整

  鸿泰鼎石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由原审批的26.13亿元人民币调整为26.214 亿元人民币。

  1、新增向本公司沈阳、厦门、成都、太原、昆明等分行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地,向西安分行等支付物业费,向沈阳分行租赁办公场地缴纳电费,预计产生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电费等共计661.43 万元。

  2、新增在本公司北京分行设立银行账户,预计产生利息收75万元;购买本公司理财产品,预计产生理财收益100 万元。

  (二)长融和银关联交易预算调整

  长融和银2020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由原审批的106 亿元人民币调整为130 亿元人民币,增加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24 亿元人民币,其中增加资产转让业务规模20 亿元人民币,增加委托清收规模3.9 亿元人民币,增加理财收益(含账户收息)0.1 亿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标准执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和公司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7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2020年9月23日,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委托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CBD建设公司”)代建本公司CBD总行办公大楼项目土护降一体化工程,费用预算为95,647,569.98元人民币。

  ●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委托CBD建设公司代建本公司CBD总行办公大楼项目土护降一体化工程,费用预算为95,647,569.98 元人民币。

  本笔业务发生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关联方在本公司关联交易审批总额合计205.96 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比例为3.00%,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9%。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笔交易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0年9月1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9月2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 年7 月4 日。法人代表:李明,注册资金68,085 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大家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53%,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47%。大家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810,214,88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84%,CBD建设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CBD建设公司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房地产投资顾问,项目投资,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承办展览展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委托CBD建设公司代建本公司CBD总行办公大楼项目土护降一体化工程,费用预算为95,647,569.98元。

  定价政策说明:CBD总行办公大楼项目收费与六工区一体化工程各地块在协议主要条款、取费标准、分摊原则及土方单价等保持一致性。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CBD建设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和公司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7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押、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A股普通股2,019,182,618股,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国际”)持有本公司H股普通股8,237,520股,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亨资本”)持有本公司H股普通股408,000,000股,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股权”)持有本公司H股普通股604,300,950股。中国泛海、泛海国际、隆亨资本和泛海股权持有本公司可行使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3,039,721,0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4%。

  中国泛海、泛海国际、隆亨资本及泛海股权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036,121,088股(含本次),占中国泛海、泛海国际、隆亨资本和泛海股权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8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3%。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本公司股东中国泛海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

  注:持股数量为中国泛海、泛海国际、隆亨资本和泛海股权合计数。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本次解质股份于2020年9月22日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期限自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3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1、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 持股数量为中国泛海、泛海国际、隆亨资本及泛海股权合计数。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中国泛海、泛海国际、隆亨资本及泛海股权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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