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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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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发展        编号:临2020-038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衍峰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0-039)。

  二、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0-040)。

  三、通过《关于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收益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临沂鲁商发展金置业有限公司44.1%的股权收益权以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转让给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军;

  注册资本:619455.741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5号贵州金融城1期商务区10号楼23、24层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2002年 09 月29 日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临沂鲁商发展金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阳;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与金雀山路交汇西南鲁商金悦城沿街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时间:2020年08月05日

  股权情况:本公司持有标的公司44.1%的股权,临沂万顺和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临沂盛仕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4.9%的股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华能信托以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投资并受让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收益权,自交割日起,华能信托即享有与标的股权收益权有关的权利,本公司不再享有与标的股权收益权有关的权利。股权收益权指除表决权之外的其他取得基于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所有财产(包括货币类和非货币类财产)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在任何情形下处置标的股权/标的股权收益权及其派生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下同)产生的收入;(2)基于标的股权及其派生股权而获取的股息红利等收入;(3)基于标的股权及其派生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金投入、股东借款、股东往来款等,下同)所产生的返还或分配该等股东投入以及对应的收益、利息或其他财产;(4)项目公司解散、破产、清算后标的股权及其派生股权所对应获得分配的剩余财产;(5)基于标的股权及其派生股权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现金收入、财产性收益及权利。

  2、公司将持有临沂鲁商发展金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华能信托,作为投资合作期间内的股权控制措施。

  3、华能信托委派一名董事至标的公司。

  4、自交割日起至华能信托退出前,本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股东权利由华能信托代为行使,华能信托享有股权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5、各方对标的股权收益权产生的投资收益设置共同监管账户进行归集管理。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通过标的股权收益权的转让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金的周转效率,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通过《关于下属公司青岛鲁商锦绣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青岛鲁商锦绣置业有限公司与广信天下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综合成本年利率9.9%。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对青岛鲁商锦绣置业有限公司的保理业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广信天下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建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经营范围: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服务;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担保类);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成立时间:2017年10月31日,股权结构: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前海中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国荣升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保理业务的签署有利于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发展         编号:临2020-039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本次可行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238名,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871903份,行权价格为2.67元/股;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8年9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264名激励对象2,899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9月20日,行权价格:2.83元/股。2018年10月23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4、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68名激励对象103.9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12月4日,行权价格:3.58元/股。2018年12月27日,公司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5、2019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3元/股调整为2.78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8/股调整为3.53元/股。

  6、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有27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27名股权激励对象获授的308.827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7、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8元/股调整为2.67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3/股调整为3.42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9月20日(首次授予部分)

  2、行权数量:本次生效的 1/3行权比例对应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8073249份。同时 2019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 72名激励对象按 90%的比例计算其本期生效的可行权数量,故需调减 201346份股票期权,因此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871903份。

  3、行权人数:自授予日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4名,2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调动、身故等丧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资格,本次可行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238名。

  4、行权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67元/股。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行权期限自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因退休、离职、调动、身故等原因丧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资格的人员之外,本次可行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本次可行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238名,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871903份,行权价格为2.67元/股。

  3、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过去 6 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将严格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行权已经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本次行权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舜翔律师事务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备查文件

  1、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发展        编号:临2020-040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发展”、“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8年9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264名激励对象2,899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9月20日,行权价格:2.83元/股。2018年10月23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4、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68名激励对象103.9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12月4日,行权价格:3.58元/股。2018年12月27日,公司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5、2019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3元/股调整为2.78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8/股调整为3.53元/股。

  6、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有27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27名股权激励对象获授的308.827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7、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8元/股调整为2.67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3/股调整为3.42元/股。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注销原因

  (1)自授予日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4名,26 名(其中21名已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调动、身故等丧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资格,本次可行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238名;

  (2)238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66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按100%实际可行权比例行权,72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合格,按照90%实际可行权比例行权。

  公司将对上述股权激励对象涉及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注销数量

  上述股权激励对象涉及的股票期权合计为1598012份,故公司本次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98012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系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的正常调整,不存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同时,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员工的正常履职,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员工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投资价值。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涛和朱南军先生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为1598012份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七、律师的意见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行权已经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本次行权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备查文件

  1、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发展        编号:临2020-041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发展”、“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元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监事审议表决,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除因离职、退休、调动、身故等原因丧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资格的人员之外,本次可行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本次可行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238名,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871903份,行权价格为2.67元/股。

  二、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自授予日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4名,26 名(其中21名已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调动、身故等丧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资格,本次可行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238名。238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66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按100%实际可行权比例行权,72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合格,按照90%实际可行权比例行权,公司将对上述股权激励对象涉及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股权激励对象涉及的股票期权合计为1598012份,故公司本次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98012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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