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12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8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7),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实业”)与深圳远芯光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远芯”)近日在江西吉安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在 Mini-LED背光及显示模组研发投产项目展开合作,并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双方拟在江西吉安成立一家公司(以下简称为“吉安新公司”),并以吉安新公司作为母公司在深圳市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深圳新公司”)
近日,在江西吉安设立的控股孙公司已经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吉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工商登记情况
名称:吉安木林森远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MA39AQ8M7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塘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备查文件
1、吉安木林森远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12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办发【2017】4号)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下发的《井冈山经开区关于支持“1+3”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井开字【2017】42号)的规定,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于近日收到政府补贴共计35,000万元,其中全资子公司木林森(江西)电子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9,000万元;下属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9,000万元;下属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15,000万元;下属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照明器件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2,000万元,上述资金截止2020年9月21日已划拨至各个下属子公司的账户,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该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人民币35,00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119
债券代码:128084 债券简称:木森转债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森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木森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86号文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6,600,17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66,001.77万元,期限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号”文同意,“木森转债”于2020年1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木森转债”,债券代码“128084”。
(二)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木森转债”自2020年 6月22日进入转股期。“木森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95元/股;2020年6月10日,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木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2.80元/股。最新有效转股价格为12.80元/股。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木林森;股票代码:002745)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8月7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木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80元/股的130%(即为16.64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木森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木森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木森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可转债赎回时间安排,2020年9月11日为“木森转债”赎回日,“木森转债”自2020年9月11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木森转债”。
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木森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2020年9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木森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木森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木森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2、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木森转债”于2020年8月7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3次赎回实施公告,公司自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9月10日共计发布了10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木森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木森转债”于2020年9月11日停止交易并停止转股。
(4)2020年9月11日为“木森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 年9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木森转债”。
(5)2020年9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木森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木森转债”赎回款已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木森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二、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0年9月 10日收市,“木森转债”尚有104,218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104,218张。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公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木森转债”。
赎回价格:100.3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4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本次公司合计支付赎回款为10,453,065.40元。
三、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赎回“木森转债”的面值总额为10,453,065.40元,占发行总额的0.3930%,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截至2020年9月10日收市,公司总股本因“木森转债”转股累计增加206,997,859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四、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木森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木森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0年9月22日起,公司发行的“木森转债”(债券代码:128084)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木森转债”摘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0)。
五、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 年 9月 10日),公司最新股本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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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变动前股本情况为截至 2020年6月19日(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的股本情况。
六、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760-89828888转6666
3、传真:0760-89828888转9999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120
债券代码:128084 债券简称:木森转债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森转债”摘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木森转债”赎回日:2020年9月11日
2、“木森转债”摘牌日:2020年9月22日
一、“木森转债”赎回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86号文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6,600,17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66,001.77万元,期限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号”文同意,“木森转债”于2020年1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木森转债”,债券代码“12808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木森转债”自2020年 6月22日进入转股期。“木森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95元/股;2020年6月10日,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木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2.80元/股。最新有效转股价格为12.80元/股。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木林森;股票代码:002745)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8月7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木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80元/股的130%(即为16.64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木森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木森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木森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可转债赎回时间安排,2020年9月11日为“木森转债”赎回日,“木森转债”自2020年9月11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木森转债”。
二、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木森转债”于2020年8月7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3次赎回实施公告,公司自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9月10日共计发布了10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木森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木森转债”于2020年9月11日停止交易并停止转股。
(4)2020年9月11日为“木森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 年9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木森转债”。
(5)2020年9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木森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木森转债”赎回款已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木森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木森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木森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0年9月22日起,公司发行的“木森转债”(债券代码:128084)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 年 9月 10日),公司最新股本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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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变动前股本情况为截至 2020年6月19日(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的股本情况。
五、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760-89828888转6666
3、传真:0760-89828888转9999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