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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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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3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8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整理,结合施新华就相关事项出具的书面说明,现就关注函问题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据披露,你公司拟发行229,233,910股股票,全部由施新华认购,请你公司核查上述非公开发行方案及认购对象是否发生变化。并请说明施新华辞去相关职务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回复:

  1、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认购对象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公告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原董事施新华拟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229,233,910股测算,发行完成后,施新华将直接持有公司23.08%的股份,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新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近日收到施新华的书面说明,其确认如下:“作为认购对象,目前没有任何变化,我仍然是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唯一认购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施新华辞去相关职务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公司近日收到施新华的书面说明,其确认如下:“我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相关职务,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二、据披露,施新华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万股,不超过3500万股。现增持期限已过半,请说明上述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未完成增持计划的具体原因,是否违反相关承诺。请施新华提供书面说明。

  回复:

  1、施新华提供书面说明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施新华的书面说明,其确认如下:“我目前还没有增持。前期窗口期较多,根据深交所规则,我不能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我的增持期限尚未到期,没有违反承诺,我会按原计划完成增持。”

  2、公司就施新华增持事项进行说明

  2020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施新华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万股,不超过3500万股。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4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2020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施新华作为时任董事长,不应在窗口期7月2日至7月14日增持公司股份,以避免违规。

  2020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因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相关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由原预约的2020年8月18日变更为2020年8月25日。2020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施新华作为时任董事长,不应在窗口期7月19日至8月27日增持公司股份,以避免违规。

  综上,施新华自增持计划披露后,因多次面临窗口期,故可供增持的交易日较少。截至目前,施新华承诺的6个月增持期限尚未届满,未违反其增持承诺,公司后续将督促其按原计划履行增持承诺。

  三、请结合公司经营现状,说明你公司为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盈利能力拟采取的措施。请对你公司暂停上市风险作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为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盈利能力采取的主要措施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外部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挑战,以“聚焦主业、扭亏为盈”为核心目标,在挑战中抓住发展机遇,重点开拓“紫外线杀菌灯”优势业务,以保障持续经营,改善财务状况;同时努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债务重组、资产处置等工作,积极解决资金和债务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聚焦主业,调整和优化公司战略与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紫外线杀菌灯订单需求快速增加,为此公司紧抓市场机遇,调整业务重心,集中资源加快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此外,公司继续缩减盈利能力、现金流较差的业务,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提升有显著优势业务的销售规模;同时优化公司与子公司经营架构,取消总部事业部制,提升经营效率;围绕客户需求持续升级产品与服务,加强与优质客户、老客户的深度合作,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020年上半年,公司被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同时被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列入佛山市第一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公司紫外线杀菌灯相关产品收入同比增长达到66.01%,占公司2020年上半年整体营业收入的比重上升至54.33%。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紫外线杀菌消毒、LED照明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促进业务增长,公司于2020年6月26日与广州呼研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未来之光”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将通过新品研发、平台建设、体系搭建、培训运营等方式,在智能校园及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系统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推进“未来之光”项目落地,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投资设立了“上海仲樽科技有限公司”。

  (2)有效盘活处置资产,以获取流动资金用于业务经营与偿债。

  以2020年扭亏为盈为经营目标,公司继续加快资产处置的安排,处理不产生效益的资产,以缩小资产规模,减少固定费用和债务压力,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同时,继续对长期亏损的子公司和前期投资的项目进行调整,以获取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减少财务成本,缓解资金压力。

  截至目前,公司本年度通过加快对外投资项目的退出已回笼资金约1,841.71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及债务重组。

  (3)积极与债权人商谈债务和解方案,争取较大力度的债务减免。

  公司继续与有关金融机构、其他债权人保持积极的沟通。一方面,公司正在与银行债权人协商暂缓向公司主张归还所有债务;暂缓转让对公司的债权;暂缓向法院申请对债权涉及的担保物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或拍卖等;另一方面,为支持公司2020年实现扭亏为盈,公司正在与银行、非金融机构等借款人协商给予贷款展期、续贷或新增综合授信,同时减免部分利息和罚息,同时对有欠款的供应商协商按照折扣方式进行债务重组,请求供应商豁免一定金额的债务。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实施债务重组累计获得债权人豁免的债务金额约为3,971.29万元,上述豁免金额将根据债务重组协议履行完成情况确认当期损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为控制诉讼风险,减少损失,公司继续与委托律师加强联络,关注诉讼进展情况,积极应对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债务和解等方式,有效减少了诉讼案件,减轻了公司诉讼负担。

  (5)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公告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争取解决目前的财务困难,恢复正常的商业信用,提高流动比率、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并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整体利润水平。同时,公司恢复正常的商业信用后,可能重新获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改善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司原董事施新华拟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229,233,910股测算,发行完成后,施新华将直接持有公司23.08%的股份,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新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0年4月30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你公司认为需披露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没有需披露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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