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对其所持公司92,165,899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2,975,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6%,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787,906,171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0.79%。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收到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的通知,东方润澜对其持有的92,165,899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于2020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
一、股份解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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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持股数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张宏伟先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东方润澜确认,本次解质押股份存在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根据东方润澜的通知和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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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