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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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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0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分析讨论,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超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有效期,公司正在安排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加期审计工作,并拟在提交本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同时一并更新相关财务数据。由于受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目前审计工作尚未完成,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回复。为切实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待相关文件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及时进行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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