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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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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64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6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2020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枳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2名,代表股份305,520,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4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297,512,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328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4人,代表股份8,00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4%。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11,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8%;反对3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88%;反对3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11,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8%;反对2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弃权1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88%;反对2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2%;弃权1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01,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7%;反对2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弃权1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97,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98%;反对2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2%;弃权1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01,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7%;反对2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弃权1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97,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98%;反对2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2%;弃权1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11,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8%;反对2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弃权1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88%;反对2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2%;弃权1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太平洋中证律师事务所指派米兴平、牛菲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太平洋中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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