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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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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换股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集团”)于2016年9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了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牧原03”,债券代码:117048)。“16牧原03”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张数为1,000万张,存续期限为4年期,在债券存续期满36个月后,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转换为牧原股份的股票,“16牧原03”于2019年9月30日进入换股期。《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130。

  近日,公司收到牧原集团的通知,自2020年8月1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后至2020年9月14日,“16牧原03”换股37,844,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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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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