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亚兴食品有限公司、潍坊乐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司DEG - 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DEG-Deutsche Investitions- und Entwicklungsgesellschaft mbH)与债权受让人青岛玖玖福兴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DEG债权业务的出售与转让协议》及其修订,现将我公司对贵方的所有债权(2009年8月7日《贷款协议》和2011年12月1日《贷款协议》项下剩余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费用等)依法转让给青岛玖玖福兴商贸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担保权益等从权利、从权益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该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玖玖福兴商贸有限公司履行全部还款、担保义务。
本债权转让公告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公告!
公告人:DEG - DEUTSCHE INVESTITIONS- UND ENTWICKLUNGSGESELLSCHAFT GMBH
德国投资和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