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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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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环保 公告编号:2020-098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4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少云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02,190,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9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2,189,0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94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189,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189,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189,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金涛律师和戴懿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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