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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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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8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9月10日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或文本方式于2020年9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与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龙”)、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与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车投公司”)签署《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由南宁车投公司向广西申龙进行增资,增资总额70,000万元,上海申龙作为广西申龙原股东本次放弃增资。南宁车投公司70,000万元投资款全部增资完成后,广西申龙注册资本增至286,229.2214万元,上海申龙持股比例80.74%,南宁车投公司持股比例19.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由于南宁车投公司增资广西申龙持有的股份与上海申龙提供的广西申龙股权质押权合计达到广西申龙股权比例的84.26%,如南宁车投公司行使质押权,有可能导致公司丧失对广西申龙控制权,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保证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股权质押保证的公告》)

  南宁车投公司依据《投资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后,每期增资款实缴到账届满三年的次日起一年内,南宁车投公司有权要求上海申龙回购其持有的广西申龙全部或部分股权。为保证南宁车投公司持有的广西申龙全部或部分股权按时完成回购,同时保证其在《投资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均能得到实现,董事会同意上海申龙将其持有的广西申龙150,222.1112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65%)向南宁车投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予以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南宁车投公司增资广西申龙持有的股份与上海申龙提供的广西申龙股权质押权合计达到广西申龙股权比例的84.26%,如南宁车投公司行使质押权,有可能导致公司丧失对广西申龙控制权,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同意子公司与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议案》;

  2、《关于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保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8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与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龙”)、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与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车投公司”)签署《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由南宁车投公司向广西申龙进行增资,增资总额70,000万元,上海申龙作为广西申龙原股东本次放弃增资。

  广西申龙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的重要子公司,也是广西省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参与者。南宁车投公司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全资产业投资平台——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为了支持南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南宁车投公司决定对广西申龙进行现金增资,以增强广西申龙的综合实力。本次南宁车投公司向广西申龙增资,是全面落实广西自治区强首府战略的具体举措,未来各方股东将共谋发展,进一步提高广西申龙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合作共赢。

  南宁车投公司70,000万元投资款全部增资完成后,广西申龙注册资本增至286,229.2214万元,上海申龙持股比例80.74%,南宁车投公司持股比例19.2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由于南宁车投公司增资广西申龙持有的股份与上海申龙提供的广西申龙股权质押权合计达到广西申龙股权比例的84.26%,如南宁车投公司行使质押权,有可能导致公司丧失对广西申龙控制权,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方介绍

  (一)投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全称: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P6JU47L

  法定代表人:何浩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东路76号产业投资大厦四楼402室

  经营范围: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和管理;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南宁车投公司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全资产业投资平台即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南宁车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投资方式

  南宁车投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单方为广西申龙增资,上海申龙放弃本次增资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315979786C

  住所: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周纪文

  注册资本:231,111.111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客车、客车底盘、医疗车、工程车、市政工具车、轻型客车、载货车和小型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与销售(具体生产类别以工信部核准执行);经营机电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持有广西申龙100%股权,广西申龙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二)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广西申龙的总资产553,253.71万元,总负债264,147.32万元,净资产289,106.39万元。2019 年1-12 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92,242.86万元,净利润12,653.4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0年6月 30 日,广西申龙的总资产515,511.35万元,总负债224,802.66万元,净资产290,708.70万元。2020年 1-6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5,079.17万元,净利润1,466.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上海申龙持有广西申龙100%股权。

  南宁车投公司投资款70,000万元全部增资完成后,广西申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

  南宁车投公司出资额70,000万元高于广西申龙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为广西申龙的资本公积。

  四、投资协议主要条款

  (一)投资的前提条件

  1、南宁产投集团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完成了对公司的法律和财务尽职调查;

  2、经南宁车投公司审核同意的公司章程以及为完成本次增资需要的其他附属协议、决议及其他文件;

  3、广西申龙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必要的政府批准和资质,且该批准或资质持续有效,且其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4、出质人上海申龙为上海申龙及广西申龙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担保,并签署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且已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二)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

  1、南宁车投公司拟向广西申龙增资总共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7亿元),7亿元资金分期认缴及实缴。首次增资2亿元,后续5亿元计划2021年2月28日前增资到位,由南宁车投公司与广西申龙、上海申龙另行签署具体协议予以确定;

  2、广西申龙、上海申龙应就本次增资配合并促成相关方在南宁车投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增资专用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并由南宁车投公司、广西申龙、相关方及南宁车投公司指定的银行就共管账户签订共管协议,资金共管;

  3、南宁车投公司对广西申龙的全部增资款仅用于广西申龙补充流动资金、广西申龙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续期)或经公司董事会(须南宁车投公司派驻董事同意)批准的其它用途。

  (三)变更登记手续

  南宁车投公司将首期增资款2亿元全部支付至指定账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广西申龙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登记机关出具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单复印件交付给南宁车投公司。

  (四)股权回购

  1、南宁车投公司依据本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后,每期增资款实缴到账届满三年的次日起一年内,南宁车投公司有权要求上海申龙回购其持有的广西申龙全部或部分股权;

  2、股权回购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部股权回购款应在南宁车投公司发出书面回购要求之日起2个月内全额支付;

  3、双方同意,如经南宁车投公司书面同意,可由广西申龙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价格回购南宁车投公司持有的广西申龙全部或部分股权。如广西申龙作为回购主体,则上海申龙应按照南宁车投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及协调其他股东(如有)、广西申龙的债权人配合南宁车投公司通过广西申龙减资程序予以退出。

  (五)公司治理

  1、各方同意并保证,广西申龙董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上海申龙委派四人,南宁车投公司委派一人;

  2、上海申龙和广西申龙促使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与公司签订经南宁车投公司认可的《竞业禁止协议》。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缓解资源约束的有效选择,是我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战略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空间更为广阔。本次《投资协议》的签署,正是公司借助国有资本的支持,发展壮大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举措,此举有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竞争力。南宁车投公司的单方面增资,表明广西申龙住所地国有资本对公司新能源产业的认可。增资资金到位后,对广西申龙及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述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8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股权质押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保证的议案》。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的重要全资子公司,也是广西省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参与者。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车投公司”)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全资产业投资平台——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为了支持南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南宁车投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龙”)、广西申龙签署《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对广西申龙进行现金增资,以增强广西申龙的综合实力。

  南宁车投公司依据《投资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后,每期增资款实缴到账届满三年的次日起一年内,南宁车投公司有权要求上海申龙回购其持有的广西申龙全部或部分股权。为保证南宁车投公司持有的广西申龙全部或部分股权按时完成回购,同时保证其在《投资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均能得到实现,董事会同意上海申龙将其持有的广西申龙150,222.1112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65%)向南宁车投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但由于南宁车投公司增资广西申龙持有的股份与上海申龙提供的广西申龙股权质押权合计达到广西申龙股权比例的84.26%,公司存在丧失对广西申龙控制权的风险,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全称: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P6JU47L

  法定代表人:何浩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东路76号产业投资大厦四楼402室

  经营范围: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和管理;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关系:南宁车投公司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全资产业投资平台即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

  南宁车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宁车投公司的总资产26,455.40万元,总负债13.9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3.99万元),净资产26,441.41万元,资产负债率0.05%。2019年1-12月南宁车投公司营业收入0.2万元,净利润-8.5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南宁车投公司的总资产117,955.76万元,总负债84,547.4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74,547.43万元),净资产33,408.33万元,资产负债率71.68%。2020年1-6月南宁车投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3.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子公司股权质押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上海申龙持有的广西申龙150,222.1112万元出资。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质押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广西申龙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的重要子公司,南宁车投公司为广西申龙进行现金增资,表明了广西申龙住所地国有资本对公司新能源产业的认可,也是公司借助国有资本的支持,发展壮大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举措,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上海申龙将其持有的广西申龙150,222.1112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65%)向南宁车投公司提供质押保证担保。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保证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且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666,365.11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94,142.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16,682.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08%。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60,165.47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股权质押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8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九届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徐明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布之日,徐明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徐明新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收到徐明新先生通知,徐明新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8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8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3日。

  B股股东应在2020年9月1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与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保证的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传 真: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9月25日9:00-11:00,13: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电话: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联系人:王青飞  张莹莹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0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3”,投票简称为“东旭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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