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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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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096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 17 信邦 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信邦制药;证券代码:002390)于2020 年9月8日、2020年9月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核查,并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拟向贵州金域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36,0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7日签署了《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金域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履行以下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前述程序均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提条件,而能否获得该等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风险,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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