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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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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2号楼B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肖治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黄军辉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三、四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兴辉、张鼎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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