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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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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0年9月10日起新增委托东方财富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东方财富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

  注: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0年7月31日开始募集。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二、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0年9月10日起在东方财富证券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官网刊登的业务规则。

  三、业务咨询

  1、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

  网址:www.hsqhfunds.com

  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九月十日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协商一致,自2020年9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方财富证券开展的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为准。相关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认购、申购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享有费率折扣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东方财富证券的业务规则或公告为准。

  处于认购期及封闭期的产品,自开放申购之日起适用于上述申购费率优惠。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东方财富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该基金产品适用于上述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时间及内容以东方财富证券的活动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一次性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对于大额认购\申购采用固定费用方式收费的不参与折扣活动。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2、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6206 608

  公司网址:www.hsqhfunds.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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