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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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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5,479,49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2,166,700股,并于2017年9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分别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95,479,494股,占公司总股本25.90%,前述股份将于2020年9月1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68,666,7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2,166,7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76,500,000股。自前述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委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我委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我委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本公司股票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需要,我委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股本为基数。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时,关于公司国有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根据相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公司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据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的限售股3,790,514股适用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此次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同步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畅联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3、畅联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金公司对畅联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5,479,494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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