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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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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1 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0-039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华新水泥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7日、2020年8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及《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并于2019年12月19日、2020年1月4日、2020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3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2月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005号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2020年9月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2,689,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回购最高价格28.3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74元/股,回购均价26.8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609,917,786.6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不利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年12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持股5%以上的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其股份没有变动。在此期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

  2019年12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新水泥股权激励与高管薪酬改进方案》,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于执行公司前述薪酬政策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22,689,338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08%。若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前后股份未发生变动。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2,689,338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转让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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