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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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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0-04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81,998,85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外汇掉期、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泰如意宝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商资管科创精选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442

  (2)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13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2月22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8月12日

  (5)理财本金:4,000万

  (6)收益率:计提基准为4.40%,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日计提,计提基础为计提日前一日资产净值,但合同存续期内最后一日的管理费除外。本集合计划的年管理费的率为0.30%,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支付管理人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30%÷365

  2、外汇掉期

  (1)理财产品代码:无

  (2)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14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11月16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15年11月27日

  (5)理财本金:370万美元

  (6)收益率:0.76%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3、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442

  (2)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18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2月22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8月12日

  (5)理财本金:4,000万

  (6)收益率:计提基准为4.40%,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日计提,计提基础为计提日前一日资产净值,但合同存续期内最后一日的管理费除外。本集合计划的年管理费的率为0.30%,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支付管理人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30%÷365

  4、外汇掉期

  (1)理财产品代码:无

  (2)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18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11月18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15年11月27日

  (5)理财本金:120万美元

  (6)收益率:0.7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5、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359

  (2)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19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15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8月19日

  (5)理财本金:3,000万

  (6)收益率:计提基准为3.85%,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60%/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60%÷365

  6、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3)基金的清算:1、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份额持有人基金终止。基金终止日为首次清算报告上载明的资产负债表日,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得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2、本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程序。3、清算小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19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8月17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20%-4.4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0.1%÷当年天数

  7、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3)基金的清算:1、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份额持有人基金终止。基金终止日为首次清算报告上载明的资产负债表日,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得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2、本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程序。3、清算小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20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8月18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20%-4.4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0.1%÷当年天数

  8、华泰如意宝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941764

  (2)产品起息日:2020年9月1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2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8月17日

  (5)理财本金:3,000万元

  (6)收益率:4.0%或4.0%+(标的收益-2%)*2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本集合计划的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提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9、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366

  (2)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26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22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8月26日

  (5)理财本金:2,000万

  (6)收益率:计提基准为3.80%,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60%/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60%÷365

  10、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3)基金的清算:1、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份额持有人基金终止。基金终止日为首次清算报告上载明的资产负债表日,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得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2、本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程序。3、清算小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26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8月24日

  (5)理财本金:2,000万元

  (6)收益率:4.20%-4.4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0.1%÷当年天数

  11、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406

  (2)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26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11月23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9日

  (5)理财本金:1,000万

  (6)收益率:计提基准为3.95%,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到期自动续存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30%/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30%÷365

  12、招商资管科创精选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无

  (2)产品起息日:2020年8月27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8月26日

  (5)理财本金:800万

  (6)收益率:开放式净值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1%,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1%÷当年天数

  13、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1)理财产品代码:FGDA20279L

  (2)产品起息日:2020年9月3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11月2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9月2日

  (5)理财本金:3000万元

  (6)收益率:4.03%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

  管理服务费=委托资金×管理服务费率(0.01%)×ACT(计息天数)/36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12号、20号、21号、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型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及其派发的权证、因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权证。本计划还可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的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基金资管公司的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计划的投资范围不超过本计划的投资范围且不得再投资除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外的资管产品)。

  外汇掉期:金融衍生产品类。

  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国内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包括非公开发行定向公司债、大公募、小公募)、企业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债、可交换债(含私募可交换债)、可分离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含抵押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地方政府债、证券公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场外期权、ETF、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银行间利率互换、银行间债券借贷、公募基金(包括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类固定收益类)、分级基金)、银行存款(含银行协议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现金、债券正逆回购(包括银行间及交易所)、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司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华泰如意宝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依法发行的各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债券逆回购、央票、金融债、企业债、债券型基金、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保险资管产品、收益凭证、场外期权等证监会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

  招商资管科创精选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款、银行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含正回购、逆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证券投资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标准化资产。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货币基金、同业存放、银行理财产品及其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0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8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68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9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6)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二)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其基本信息如下:

  ■

  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其中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上述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各方当事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112,739,092.20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5.34%。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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