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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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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0-02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筹划股权划转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炼化”)正在筹划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股权划转事项。

  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8)。中海炼化与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潍坊市国资委”)、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三方签署了《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协议约定,中海炼化将其持有的海化集团74.5286%股权全部无偿划出,其中无偿划转给潍坊市国资委44.5286%,无偿划转给中盐集团30%。若本次股权划转完成,中海炼化不再持有海化集团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8月15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收购报告书摘要》。8月20日,公司披露了《收购报告书》。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情形,但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的批准,履行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

  二、事项进展情况

  目前,海化集团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正在履行相关的审批及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能否获得有关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股权划转如最终获得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中海炼化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海化集团,不涉及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化。

  2. 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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