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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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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65号)。公司就函件所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振港染料基本情况、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类别、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占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开始停产时间、预计本次停产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及2020年业绩的影响以及预计恢复生产的时间等,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1、台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港染料”)成立于1992年,是公司染料板块中成立最早的子公司,一直从事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随着行业标准的不断提升,行业产能格局的迁移,新技术新装备的产业运用,除振港染料外公司已投建多个新型智能化信息化的生产制造基地,振港染料早已不再是染料板块的主要生产基地。公司主导品种活性艳蓝KN-R系列、KN-BB等染料及中间体产品均由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振港染料仅剩MA、HHW等中间体产品生产,P-3R、DCB等个别染料品种受出口退税预归类以及客户合作惯性等原因,由其他各基地生产以振港染料名义统一对外销售。

  2、振港染料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度振港染料实现营业收入78,359.49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6.64%,实现净利润8,929.61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59%。

  2020年半年度振港染料实现营业收入40,810.16万元,占公司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未经审计)的31.20%,实现净利润4,452.30万元,占公司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16.76%。

  3、振港染料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执法检查后,立即主动停止新生产批次的投料,其他已投料批次产品考虑到安全因素无法中断在途反应,须待全部反应完成后才能停止生产。截止2020年8月15日,振港染料已经停止生产活动,未再进行新生产批次投料。目前,振港染料正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推进落实整改方案,计划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整改并恢复生产。

  公司惯常留有一定期限的库存备货,按照当前下游纺织、印染企业的需求以及染料经销商库存等情况,公司现有相关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等产品的库存能够保障公司向客户持续、稳定的供货,保障市场销售基本不受影响;另外振港染料停产整治期间,其染料贸易、委外加工等业务不受影响,可以正常开展。因此若振港染料相关复产工作推进顺利,能够按照计划在2020年10月底前恢复生产,本次临时停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振港染料停产整改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相关部门。若出现环保设备不能按期交货、相关环保政策变化、环保标准提升、环保部门整改验收周期延长等情况,或出现新冠疫情反复等不可抗力情形,可能导致不能按计划于2020年10月底前恢复生产。振港染料若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相关人员工资、经营费用、折旧摊销、减值计提等可能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此事项后续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二“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上述停产整治是否会导致你公司出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1、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医药、染料两大板块。2019年度公司医药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6.23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5.18%,实现净利润2.95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22%。当前医药板块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未受到本次振港染料停产整改的影响。

  2、振港染料在染料板块中承担的生产任务比重较小。按照当前下游纺织、印染企业的需求以及染料经销商库存等情况,公司现有相关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等产品的库存能够保障公司向客户持续、稳定的供货,保障市场销售基本不受影响;另外振港染料停产整治期间,其染料贸易、委外加工等业务不受影响,可以正常开展。故本次振港染料停产整改未对染料板块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生产、销售、研发、项目建设、投融资等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未受到本次振港染料停产整改的影响。

  综上,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医药及染料两大板块,医药板块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未受振港染料此次停产整改的影响;振港染料在染料板块中承担的生产任务比重较小,且留有足够库存,其染料贸易、委外加工等业务并未受到此次整改影响,因此振港染料此次停产整改未对染料板块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公司整体运作正常,亦未受到振港染料停产整改的影响;根据前述情况综合判断,振港染料此次停产整治不会导致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问题三“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公司无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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