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7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1日收到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人寿”)寄来的《致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函》。百年人寿在来函中表示:百年人寿已通过二级市场持续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8月6日,百年人寿共持有公司A股及H股共计39,218,118股,合计持股比例已超过总股本的1%。百年人寿拟对公司进行长期价值投资,为更好行使其股东权利,向公司建议修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将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议案的股东资格放宽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并表示若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建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百年人寿将履行股东权利,即向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承诺自其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并当选为董事后的一年内持股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
经公司董事长车建兴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8月12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2)。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7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章程修改事项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0-07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1日
至2020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请详见公司2020年8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公司H股股东(公司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出通告、通函,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redstar.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不适用本通知。)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9月11日13:00-13:50
(二)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三)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已发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五)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A股)股东应于2020年9月10日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传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七)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2号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北楼7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201106
联系人:郭丙合、陈健
电话:(8621)52820220
传真:(8621)52820272
(二)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2: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0年9月10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5号红星美凯龙总部A座B1企业邮局,邮编:201106);联系电话:(8621)52820220;传真:(8621)5282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