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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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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0-070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70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52%)的股东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城兴浦”)拟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2.50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7%)。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近日收到浦城兴浦《关于拟减持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浦城兴浦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0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52%。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现任董监高及公司员工通过浦城兴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1:徐春霖已于2020年2月24日(任期内)辞去公司董事一职,辞职后徐春霖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减持。

  注2:赖潭平通过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634.5572万股,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5814万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842.1386万股;

  徐春霖通过富杰(平潭)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99.8000万股,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5.5106万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205.3106万股;

  赖建平通过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49.9110万股,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3.1660万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573.0770万股;

  张维闽通过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19.9490万股,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3.1660万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243.1150万股;

  注3:杨良炎为公司员工,于2017年12月18日起至今任公司监事,江世平于2017年12月18日公告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注4:本公告中计算的比例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632.50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07%;其中,公司现任董监高及公司员工拟通过浦城兴浦间接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

  4、减持期间: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区间价格:视减持时交易方式及市场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承诺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公司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不违反相关董事、高管、监事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锁定期满后可以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赖潭平、洪祖星、徐春霖、张维闽、赖建平、冯真武、江世平、楼丽君、黄辉、李俊辉、鲍忠寿承诺: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赖潭平、洪祖星、徐春霖、张维闽、赖建平、黄辉、李俊辉、鲍忠寿承诺: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绿康生化不存在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无须延长锁定期。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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