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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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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0-03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6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就《关注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现就《关注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根据《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你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2.52万元至4,870.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至100%。请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业绩预告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回复:

  保龄宝以酶工程、发酵工程等现代生物工程技术,从事功能糖的研发、制造及方案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功能糖系列、糖醇系列、膳食纤维系列、淀粉及淀粉糖系列、医药原辅料系列及益生元终端等,广泛应用于健康食品、功能饮品、保健医药、无抗饲料、日化等领域。上半年,受益于人们对健康及功能性产品的需求增长,赤藓糖醇等低糖减糖产品在饮料市场热销的带动,及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措施的有效驱动,预计今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至100%。经自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问题2、请说明你公司近年“赤藓糖醇”产品的具体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及占比、毛利率、净利润贡献情况等,并结合行业发展与竞争、公司产能情况等对“赤藓糖醇”产品经营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一)近年公司赤藓糖醇产品的经营情况:

  在全球减糖趋势的带动下,公司赤藓糖醇产品销量连续多年保持了较快增长,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二)赤藓糖醇行业发展与竞争情况

  1、赤藓糖醇及行业发展情况。赤藓糖醇是以葡萄糖为原料,经生物发酵法天然转化和提取制备而成的一种零热量甜味剂,因其不参与糖代谢和血糖变化,适宜糖尿病患者食用。其在结肠中不致发酵,可避免肠胃不适。人体突变链球菌不能依靠赤藓糖醇生长繁殖,不会产生有机酸使牙斑表面pH值下降,不会致牙齿发生龋变。

  1990年日本最早批复将赤藓糖醇作为直接食品配料,1997年获美国FDA安全食品配料(GRAS)认证,可以作为100%蔗糖替代物。1999年被世界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批准作为专用食品甜味剂,且其ADI(一日摄取量)为“无需规定”,属较高安全类别。2014年,国家卫计委在《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中称:“鉴于目前糖醇在部分类别食品中使用较多,为科学计算能量,建议赤藓糖醇能量系数为0kj/g,其他糖醇的能量系数为10kj/g”。

  摄入糖分过多导致的健康问题在全球范围内日益严重。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出,全球糖尿病患者已达4亿多人,平均每11个人中就有一个糖尿病患者。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提出积极推进“三减三健”(即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减糖”列入国民营养工作重点。2019年,全球向含糖饮料征税的主体已经增至28个国家和7个美国城市。在全球减糖、低糖化大趋势下,赤藓糖醇以天然、零热值、不参与血糖代谢、较高耐受量及酸热性能稳定等特点,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在无糖饮品、食品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以替代蔗糖等传统糖源,达到减糖的目的。

  2、赤藓糖醇的主要应用领域。赤藓糖醇目前主要应用于食品工业领域,包括饮料、糖果、巧克力类食品、烘焙制品、保健类食品等,目前我国食品工业中每年需求1500余万吨蔗糖、400余万吨果葡糖浆作为甜味剂,赤藓糖醇作为蔗糖的替代品,在市场低糖减糖需求下,未来的应用空间较大。除食品工业领域,其他包括医药、保健品、化学原料中间体等领域也有广泛应用。

  附表:赤藓糖醇的主要应用及效果

  ■

  3、赤藓糖醇的主要竞争情况:

  保龄宝在国内首家完成赤藓糖醇的工业化生产,目前是国内重要的赤藓糖醇生产厂家。除公司外,目前国内主要赤藓糖醇生产企业有山东滨州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诸城东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际主要生产企业包括:法国JBL公司、美国嘉吉公司等。

  (三)公司赤藓糖醇产销情况

  近年来,受国民营养健康行动推动及市场减糖低糖需求旺盛的影响,赤藓糖醇等代糖产品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公司赤藓糖醇产线一直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为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正积极推进实施技改扩建工程。

  (四)风险提示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市场对赤藓糖醇产品的认可度提高,会吸引更多的行业企业投资扩建,市场供应量从紧平衡趋向供应充足,同时也将受木糖醇、麦芽糖醇等价格竞争的影响,赤藓糖醇产品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及价格降低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赤藓糖醇以葡萄糖为原料,葡萄糖的加工原料主要为玉米或玉米淀粉,玉米或玉米淀粉价格的波动对葡萄糖价格进而对公司赤藓糖醇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今年以来玉米价格波动较大,如产品销售价格的调整相对滞后,会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直接影响公司经营利润。

  3、客户集中度偏高的风险。公司赤藓糖醇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元气森林、完美、美国SUNLAND、日本莎罗雅等。客户稳定但偏向集中,一旦主要客户因生产经营出现波动或其他原因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对公司销售和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4、其他风险。存在市场应用推广不及预期,及替代产品的出现等风险。

  问题3、请说明你公司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及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及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况。

  回复:

  公司近期没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公司对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向投资者提供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或其他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事项。

  问题4、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近期减持你公司3.07%的股份。请你公司详细核查上述股东减持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并自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期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回复:

  (一) 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票情况

  1、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票来源

  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趵朴富通”)持有的公司股票为其通过协议转让、竞价交易方式取得。其中趵朴富通2016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36,102,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趵朴富通2019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16,248,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趵朴富通通过协议转让、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取得公司股票52,351,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8%。

  2、趵朴富通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940,8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

  截止2020年8月10日趵朴富通已累计减持保龄宝股份共计1134.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7%,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

  根据趵朴富通提交的《告知函》,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3、经公司核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趵朴富通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减持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趵朴富通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二)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减持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自2020年7月7日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发送《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之日起至本关注函回复之日,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示且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此外,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已于2020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公开披露且无需进行业绩修正,在预告前,公司严格控制了相关业绩情况的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经自查,公司不存在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的情形。

  同时,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向公司出具《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说明》,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说明》中表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保龄宝股票持有期均超过15个月,本次减持保龄宝股票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期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过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3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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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于霞女士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刘峰先生配偶,2015年1月12日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100股,成交价格8.1元/股;2020年7月14日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100股,成交价格11.88元/股,截止本关注函回复日持有公司股票0股。

  于霞女士出具了《关于买卖保龄宝股票的说明》,在卖出保龄宝股票时,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及投资判断,不存在违反有关法规及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问题5、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回复:

  根据公司自查,公司未获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备查文件

  1、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

  2、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说明(趵朴富通);

  3、关于买卖保龄宝股票的说明(于霞)。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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