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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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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0-08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2.7亿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05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5月2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审批额度已使用6.3亿元,本次使用12.7亿元,累计使用19亿元,剩余286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担保合同》,为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融资主体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补偿金、主合同中规定的因融资主体违约而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项目开发建设,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7亿元,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638.77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2.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58.4%,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16.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5%。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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