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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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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0-089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司法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大股东股份冻结的情况说明

  2018年8月28日,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公司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股权被冻结101,736,904股(其中:101,730,000股已质押),2020年8月21日冻结到期,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临2018-028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728-04号)及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奉公(经)冻财字[2020]10078号】,继续冻结上述股份101,736,904股(其中:101,730,000股已质押)。冻结期限从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2年7月27日止。

  天津盛鑫持有的公司股权101,736,904股,其中在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6,980万股,在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3,193万股。因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证券回购纠纷案件,已被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详见公告临2020-006、2020-011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盛鑫持有公司股份101,736,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累计质押股份10,17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累计被冻结股份为101,736,904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

  天津盛鑫持有的公司股权101,736,904股此前已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临 2018-052号、临 2018-057号公告、临 2018-060号公告、临 2019-001号公告、临 2019-013号公告)。

  二、大股东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影响分析

  此次大股东股份被继续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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