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0-050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陈建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组建银团贷款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组建银团贷款暨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0-05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调整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临2020-05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0年8月13日下午15:30在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5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0-05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国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组建银团贷款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组建银团贷款暨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0-052)。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0-052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建银团贷款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保障公司子公司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2 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与银行进行协商,拟组建银团贷款。贷款基本情况如下:
一、银团基本情况
借款人: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
牵头行/代理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二、贷款基本情况
(一)贷款金额:拟申请贷款总金额预计22.3亿元,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金额为准。
(二)贷款利率:参照LPR利率浮动,按照LPR5Y-48BP进行审批,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利率为准。
(三)贷款期限:总贷款期限10年(含宽限期2年)。
(四)资金用途:用于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建设等。
三、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将为本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4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51.76%;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4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8.24%(根据约定,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期限内,不参与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1.2%)。
1.注册地点:龙海市港尾镇金龙大道9号
2.法定代表人:吴文彬
3.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产业的投资、管理、咨询、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1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3,713.61万元,负债总额为159,526.33万元,净资产为84,187.28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55.5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7,104.31万元,负债总额为162,949.64万元,净资产为84,154.66万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2.62万元。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款总金额预计22.3亿元,专款用于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期间不参与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1.2%,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组建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龙海异地迁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期间不参与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1.2%,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款总金额预计22.3亿元,专款用于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期间不参与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1.2%,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6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16%,无逾期担保。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组建银团贷款暨提供担保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有关授权事项
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银团贷款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银团贷款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银团贷款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期限、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款时间、各期提款金额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资金投向、担保事项、牵头行、参与行及代理行的确定及额度分配等与本次银团贷款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所有与本次银团贷款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等;
(三)选择及聘任合格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牵头行、参与行、律师(如需)、评估机构(如需)等参与本次银团贷款的各方专业机构;
(四)本授权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至本次银团贷款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0-05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由 300,595万元调整至359,897万元。
●项目调整总投资事项已经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于2017年4月经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经公司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情况详见2017年4月29日上交所网站《关于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的公告》(临2017-021)。
根据公司召开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及公司聘请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中介机构的审定结果,项目投资总额由 300,595万元调整至359,897万元。项目可研总投资估算为300,595万元,概算最终审定金额359,89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其他费用与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及流动资金等项目共调整增加59,302万元,增加率为19.73%,具体详见下表:
■
项目总投资调整后为359,89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8,070万元,建设期利息15,415万元,流动资金46,412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和申请债务资金。
项目总投资调整后,建成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95.62亿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85%(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73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项目调整总投资事项已经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0-05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3日15点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3日
至2020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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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于2020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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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2020年8月11日和8月12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2969815
传真:0592-2960686
邮箱:600686@xmklm.com.cn
联系人:季晓健、王海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